凝聚中山家电界的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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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8-17 18:16 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发挥工业设计对中山家电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中山市家电工业设计创新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现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的2021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一)大赛宣传及征集作品阶段:2021年8-10月 (二)评审阶段:2021年10-11月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1年11-12月 二、大赛主题 设计赋能中山智造新活力 创新融合湾区发展新动能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主办单位: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大赛形式 (一)综合赛 征集作品产业领域分智能家居类、智能制造类、综合类(前两个以外其他类别的产业)。 1.智能家居类和综合类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产品设计是指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概念设计是指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 2.智能制造类征集作品是面向生产制造环节或制造业行业共性难点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不划分产品设计组和概念设计组。 3.为推动我市传统制造产业创新和升级,综合赛专设产业设计组(产业设计组是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以设计思维驱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征集能够体现“设计前置、技术协同、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产业模式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 (二)专项赛 专项赛分别是小榄五金电器设计专项赛、古镇灯饰照明设计专项赛和沙溪休闲服装设计专项赛。专项赛具体规范要求将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zs.gov.cn/gxj/)和参赛手册予以公布。 专项赛获奖证书以市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产品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面向本市区域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概念设计组面向国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参赛者投递作品件数不限。 3.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近2年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4.本届赛事作品征集截止前,已在其他工业设计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接受重复报名参赛。 六、评审机构及标准 (一)评审机构 评审机构由专家组和监督组组成。 1.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奖名单及等次。 2.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赛承办单位承办大赛质量;负责核查各专项赛的有效作品数;负责监督综合赛初评和终评过程,保证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负责出具监督报告。 (二)评审标准 智能家居类和综合类评审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智能制造类和产业设计组由于参赛作品数量有限,直接参与终评。作品分组评审标准将通过大赛官网公布。 七、表彰和奖励 (一)参赛作品奖项设置及奖励
以上奖金合计90万元。 (备注:获奖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类评奖活动) (二)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表彰 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个人”证书。对认真履行专业指导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八、参赛须知 (一)综合赛和专项赛均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征集作品,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zs.gov.cn/gxj/)进入大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作品资料,所有报名信息以线上为准。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类别,否则视为无效投稿。同一个账号,可提交多件不同作品。 (二)参赛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无须缴纳任何参赛费用。 (三)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提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前来参加终评答辩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均由大赛主办方承担。 (四)铜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组委会对每件(套)模型给予制作费用补贴,补贴费分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档,根据终评专家意见确定补贴档次。优秀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周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五)组委会不负责对参赛作品拥有权的核实,若存在侵权或违反知识产权的,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参赛作品须是具有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销相应奖项及回收奖金,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全部承担。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七)入围参赛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经组委会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搁置相关奖项。 (十)大赛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办公室适时制定并公告。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请有意向参加的会员企业于9月15日前填妥《报名回执》回复至协会秘书处,并在9月30日前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网上投稿。联系人及电话:霍先生、罗小姐,0760-22519221、22519223;邮 箱:zsjdxh@163.com
附件:2021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报名回执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2021年8月17日 |